编辑: kieth 2018-11-24

4 分,因敬 老院法人登记率未达到 80%或年增长 10%,扣减 0.5 分,自 评得分 3.5 分.

(五)信息化建设.2017 年2月底,省级核对信息平台 初步建成投入使用,全省 100%的县(市、区)均按照要求 -

6 - 统一建立了和省级联网的核对平台,有序开展核对工作.

2016 年以来, 我省全面更新完善系统数据信息, 对身份信息、 车辆情况、工商登记、社保缴费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实现了 和省扶贫信息系统的数据的定期比对和民政部信息系统的 联网, 全省数据精准率大幅提高. 据厅信息中心反馈的数据, 全省 100%的县(市、区)按月及时上传或更新低保等困难 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数据.全省城乡低保数据量与民政统计台 账一致率达到 90%以上,居于全国前列.根据数据上传反馈 信息,全省所有的州(市)数据校验通过率均已达到 90%以上,最高的临沧市达 99%.此项分值总分

3 分,自评得分

3 分.

二、工作管理

(一)标准制定.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截至

2016 年底,我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

442 元/人.月(合5304 元/人.年) ,占2015 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7675 元的30.2%,与全国 27.8%的比例相差在

5 个百分点内;

全省 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

2711 元/人.年,占2015 年全省农村 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6830 元的 39.7%, 与全国 40.6%的比例相 差在

5 个百分点内.通过省级统筹推进农村低保提标工作, 全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低于

2855 元的县(市、区)有81 个, 比2015 年的

108 个减少了

27 个.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按 照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补贴两部分分类制定特困人员救助 -

7 - 供养标准,并在云财社〔2016〕214 号中明确要求

2016 年全 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省级补助的

104 元/人.月提高 到集中供养的

500 元/人.月,分散供养的

410 元/人.月,并分 别对特困人员中的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给予

70 元/人.月、

40 元/人.月的照料护理补贴. 全省 100%的地区出台了临时救 助实施方案,各地根据救助对象类型、困难程度,分类确定 了临时救助标准,严重困难的还可适当加大救助力度,提高 救助封顶线.此项分值总分

7 分,自评得分

7 分.

(二)对象管理.一是截至

2016 年12 月底,全省共有 城市低保对象 89.92 万人,占全省非农业人口 1268.9 万人的 比例为 6.7%,与西部地区平均比例 5.6%相比相差在

2 个百 分点以内.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民政部公布的数据中,我省 的城市人口数据较老,比目前实际人口少

515 万人,致使公 布的数据中我省城市低保对象的比例位居全国第一,与实际 不符;

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 422.4 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 的比例为 11.1%,与西部地区平均比例 8%相比,相差在

5 个百分点内.二是《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云南省人 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 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 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 度的实施意见》中,均明确规定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申 请、民主评议、分级审核审批等对象认定程序和措施,动态 退出机制的措施,以法治引领社会救助规范化实施.三是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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