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8-11-24 |
2 嘉实成长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成长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7月15 日《关于准予嘉实成长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 [2015]1677 号)注册募集,并经机构部函[2016]2262 号确认.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成长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嘉实成长增强混合;
基金 代码:001759.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托管人为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
2016 年10 月10 日至
2016 年11 月4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 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
投 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 撤销.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 销售网点 (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 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即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
3 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 本公告仅对 嘉实成长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 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嘉实成长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 细阅读刊登在
2016 年9月30 日《上海证券报》的 嘉实成长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 .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10) 85712266, 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 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如境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 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 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 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