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8-11-24 |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 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7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6年10月10日到2016年11月4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 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 但最长 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 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 折合成基金份额, 归投 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