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8-11-24 |
4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 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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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嘉实成长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
投 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 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调整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开始调整之日的2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7、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上海直销中心、深圳、成都、青岛、杭州、福州、南京、广州分公司和嘉实网上交易. (2)代销机构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 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 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 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 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