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8-12-03 |
本导则立足于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建筑外墙外保温的特点, 结合既有居住 建筑节能改造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后完成. 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 验收、其它注意事项和附录. 本导则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由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 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主要编制单位: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何光明、路国忠、周丽娟 评审专家:艾永祥、陶驷骥、李晓明、孙诗兵、冯跃、王建明、王新民 目次1总则.1
2 术语.1
3 基本规定.1
4 技术要求.3
5 施工工艺.5
6 工程验收.9
7 其它注意事项.11 附录 A 材料现场复验项目
12 附录 B 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 附录 C 主要节点做法
14 附录 D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外保温材料芯材最低厚度
17 引用标准名录.18
1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中对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相关规定, 规范复合硬质酚醛泡沫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验收方法,保 证工程质量,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地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中, 采用复合硬质酚醛泡沫 板做法的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1.0.3 复合酚醛板外墙外保温工程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现行的相关标 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2 术语 2.0.1 复合硬质酚醛泡沫板 以改性酚醛树脂、发泡剂、固化剂和其他助剂共同反应所得到的热固型硬质 改性酚醛泡沫为芯材,经聚合物砂浆六面包覆处理而成的复合板材.本导则中简 称为复合酚醛板. 2.0.2 复合酚醛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由复合酚醛板、胶粘剂、锚栓、抹面胶浆、玻纤网布及饰面层构成,置于建 筑物外墙外侧的保温及饰面系统.本导则中简称为外墙外保温系统.
3 基本规定 3.0.1 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满足设计要求,基本构造见表 3.0.1.
2 表3.0.1 外墙外保温系统基本构造 基层墙体①基本构造 构造示意 粘结层②保温层③抹面层 饰面层⑧辅助联结件④底层⑤增强材料⑥面层⑦混凝土墙,各种砌体墙胶粘剂复合酚醛板锚栓抹面胶浆玻纤网抹面胶浆饰面材料3.0.2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选用配套提供的外墙外保温系统, 并由供应商对外墙外 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的性能负责. 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经过耐候性试验后不得出 现空鼓剥落或脱落破坏,不得产生渗水裂缝. 3.0.3 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应粘结牢固,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复合酚醛板与基层墙体的联结应采用粘锚结合方式, 粘结面积率应不小于 50%.
2 高度在 50m 以下的建筑锚栓数量应不少于
4 个/m
2 , 50m 以上的建筑锚栓不 应少于
6 个/m2 .锚栓宜均匀分布,靠近墙面阳角的部位可适当增多.
3 任何面积大于 0.1 m
2 的单块板应设置一个锚栓. 3.0.4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遵守国家及本市现行的有关防火安全的标准、 规范和规 定的要求. 3.0.5 外墙外保温工程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 此相容并应具有防腐性.在可能受到生物侵害(鼠害、虫害)时,外墙外保温工 程还应具有防生物侵害性能. 3.0.6 建筑物首层墙面以及门窗口等易受碰撞部位应采用加强型做法, 建筑物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