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8-12-22 |
7 3.1.8. 卫生检查必须将所有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对象包含在内. 3.1.9. 水产品的安全参数和最高可接受值必须符合医学-生物学要求,生产物料和食 品的卫生质量规定以及其他标准文件的要求*(4). 3.1.10. 原材料,半成品,辅料和成品的卫生-微生物检验应遵循 水产品和海洋无脊 椎动物类产品生产的卫生-微生物检验 以及 罐头产品生产的卫生-工艺控制 . 3.1.1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技术设备的卫生状况的视觉检查是强制性的,并 且必须每
2 小时/班次执行
1 次. 3.1.12. 生产罐头类食品,腌制食品,氯化钠含量小于 5%的低盐食品,烟熏食品,烹 饪食品,鱼卵,冻煮冻煮产品的企业必须配备实验室,并且实验室员工中必须有专业的微生 物检验人员. 3.2. 企业规划 3.2.1. 水产品加工企业内必须设有运输通道,人流通道,厂区路面硬化,并且配备雨 水排放系统以消除大气降水造成的影响,同时厂区应与外界隔离,并在绿化、自然光线、通 风和地下水等方面符合卫生要求. 3.2.2. 水产品加工企业的选址必须排除其他企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3.2.3. 生产区与外界(街道或公路)的间隔不少于 15m. 3.2.4. 公用设施区(如机修车间、库房、储藏设施等)与生产车间的直接入口处的距 离必须不少于 50m. 3.2.5. 建筑材料、设备、库存物、包装容器和燃料仅可存放在特定区域内并遵守所有 适用的规则. 3.2.6. 所有的供水井和水处理设施必须处于严格的卫生保护区内. 3.2.7. 水产品加工企业内禁止建造任何与生产无关的建筑物. 3.2.8. 为了对运输工具进行适当的卫生处理,必须在公用设施区内划出防水路面的特 定区域, 并且该区域内有斜坡以确保污水进入污水排放系统, 同时还应配备用于配制消毒溶 液的容器. 3.2.9. 消毒杀虫物质应储藏在特定的存储设施内,温度介于 5℃-30℃之间,湿度介 于75%-80%之间.这些设施必须是密闭的,并且应分别标记.所有物质均须贴有清晰可辨 的标签. 3.2.10. 收集固体废弃物的金属容器必须安装在沥青路面或水泥路面区.该区域的面 积必须使得其在任何一个方向上距离容器底部均超过 1m.收集固体废弃物的容器安装的位 置必须离生产和存储设施至少 50m 以上. 并且该区域必须三面由水泥墙或砖墙围起来, 墙的 高度不低于 1.5m.同时配备供水系统,并且有通道连接到排水系统. 3.2.11. 供货运代理人,司机,搬运工等使用的厕所最好设在有通向企业厂区内的独 立出口的附属建筑物内. 3.2.12. 工业产品生产区与食品生产区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得少于 100m,中间应有绿化 带. 3.2.13. 车间、装置和设备必须仅用于水产品的生产.但是,在通过国家卫生和流行 病监督中心的允许,并进行了彻底的清洗,洁净,消毒之后,可用于其他食品的生产. 3.3. 生产车间 3.3.1. 企业生产区的面积应足以满足在适当的卫生条件下进行所有必要操作的需要.
8 3.3.2. 生产车间的面积和容量取决于特定的技术工艺流程,平均每个员工至少 4.5 m
2 *(5) 面积,15 m
3 空气*(6). 3.3.3. 考虑到所用的设备以及将生产区内多余的热量,湿气和气体排出的情况,生产车间 的高度不得低于 4.2m;
小容量的生产车间可允许 3m 的高度.油脂-面粉区,喷漆印刷区, 罐头生产区,琼脂生产区的车间高度不得低于 6m. 3.3.4. 企业的设计和分区必须能防止产品的污染,并且将建筑物内非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