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4-11 |
的趋势. [ 1]
1979 年颁布的《人民法院法 庭试行规则》赋予记者对公开审理案件在获得采访 证时享有 记录 、录音 、录象、摄影和传播 的特权 .
1993 年公布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赋予法官对记 者采访权的管理资格,记者能否采访庭审活动的弹 性加大 .而1999 年颁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 判制度的若干规定》 ,将限制进一步加强,新闻记者
61 连 记录 都要征得法院的同意 .通过这个规则,法 院将记者对庭审活动的采访权牢牢抓在手中 ,完全 居于主动地位.笔者认为对庭审采访权的过分限 制, 已有妨碍新闻自由之嫌.录音 、录象或庭审直 播或许对庭审活动会有一定的影响 ,但记录对庭审 秩序不能造成任何损害 .这项制度使公众感到司 法机关在公开审判制度的执行上遮遮掩掩,缺乏接 受社会监督的信心. ( 二) 媒体审判 干涉司法独立 ,造成司法不公 一些媒体在法院审理案件前超越司法程序,给 案件定性 ,给当事人定罪 ,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影 响法官独立公正判案 .也有学者认为, 这种对 媒 体审判 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 .反映在媒体报道 上, 媒体审判 是否在理 ,法官完全可以做出裁判 . 媒体审判 不在理而法官不能判断或者能够判断 却不能坚持正确的立场 ,结果导致司法不公 , 这也 不能说是 媒体审判 导致司法不公! [
2 ] 笔者认为 , 媒体审判 本身虽不能做出实质的 判决 ,但通过 舆论的扩张性, 却可以对法院审理的判决结果产生 实质的影响.如果媒体因为自己不够专业,就可以 对案件当事人任意定罪而不承担任何责任,那些被 它们 审判 的人的权利又何以得到保障 ? 媒体的 造势会使法官面临各种压力, 尤其是来自上级主管 部门 、 人大 、 党委的压力, 不得不违心做出不公正裁 判.而法官坚持忠于法律和事实, 则有可能受到批 评、 处分、 调职 ,被压制等.无论是对刑事案件 、 还 是民事 、 行政案件的审判结果 ,媒体的预先推测也 许是善意的,但必须是负责任的.媒体的巨大影响 力,是审理案件的法官不得不面临的.因而为了让 法官少受( 尽量不受) 外在因素的影响, 媒体最好不 要做这样的预先 审判 . ( 三) 司法机关对媒体监督持排斥心理,司法程 序不透明 实践中 ,司法机关对媒体监督较为反感 ,拒绝 记者旁听、 采访的情形时有发生, 甚至为此设置种 种障碍,认为媒体报道是干涉司法独立 .司法程序 向社会公开的程度有限 ,公众了解案件卷宗 、司法 裁判文书的途径几乎没有 .司法机关没有主动与 公众沟通 ,也抵制媒体在司法机关与公众之间构建 桥梁 .这种状态使司法活动更加神秘化 ,不利于公 众对司法的监督 ,不利于法制权威的树立. 总体来说, 我国媒体与司法的关系呈现出无序 状态 ,缺乏共同的行为准则, 冲突普遍存在.这也 是我国处于体制改革时期特有的现象, 有待于通过 制度规范加以调整, 理顺它们的关系.
二、 媒体与司法冲突的原因 当前 ,不少学者认为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是一 对天然的矛盾, 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本质上表 现为侵犯与排斥的关系 .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 , 正是由于理论界将媒体与司法对立起来,才会出现 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价值冲突时非此即彼的选择 模式 .难道媒体监督司法活动就干扰司法独立了 吗? 那么其它的监督形式,是否也有干涉司法机关 独立行使职权的嫌疑呢? 虽然说它们之间存在一 定的差异和矛盾, 但并不代表全面的对立, 将两者 对立起来 ,不利于协调它们的关系 . 我们不难发现媒体报道与司法活动之间存在 许多共性 .媒体和司法机关都是促进物质文明、政 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促进我国建设社会主 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它们有着共同的目标 , 都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 ,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只 不过媒体通过向公众传播,以舆论的力量来实现正 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