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5-17 |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高等学校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 额度.
1211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 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 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 经营收入 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按照贴现息, 借记 经营支出 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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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 得物资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 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