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6-02 |
规范名称改为《铁路钢桥制造规范》 . 本规范共分
5 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及符号、材料、制造和验收等. 本次修订吸收了我国多年来铁路钢桥制造的成功经验和科研成果, 参考了国 内外同行业标准,并考虑了当前技术与装备水平及发展的需要,对原规则作了全 面修订.删去了工艺细则方面的内容,增加了验收方面的条款. 本规范由铁路部建设司负责解释.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 修补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铁路部山海关桥梁工厂(河北省秦皇岛山海 关南海西路
35 号,邮政编码:100020) ,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铁路部山海关桥梁工厂.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麻世涛、张金铎、李秀文、庄洪来. 目次1总则12术语、符号
2 2.1 术语22.2 符号23材料34制造44.1 一般规定…4 4.2 作样、号料与切割…4 4.3 零件矫正与弯曲…5 4.4 边缘加工…6 4.5 制孔…7 4.6 组装94.7 焊接和焊接检验
12 4.8 杆件矫正
16 4.9 试装18 4.10 涂装…20
5 验收21 附录 A 钢材及加工缺陷的修补…27 附录 B 专用沉头螺栓…28 附录 C 焊接工艺评定…29 C.1 一般要求…29 C.2 试板…29 C.3 试验及检验…30 C.4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31 附录 D 超声波探伤…32 附录 E 本规范用词说明…33 《铁路钢桥制造规范》条例说明…34
1 总则1.0.1 为统一铁路钢桥制造及验收的技术要求,确保钢桥制造质量,做到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铁路钢桥(以下简称钢桥)的工厂制造及验收;
对所采用的 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应先进行试验,并根据试验结果提出制造及验收所必 需的补充标准. 1.0.3 钢桥制造及验收必须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应按有关规定进 行操作. 1.0.4 钢桥制造及验收除应符合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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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杆件 member 组成钢桥的基本单元.其中弦杆、斜杆、竖杆、板梁主梁、纵梁、横梁、桥 门楣梁、 箱形梁主梁和独立编号的拼接板及节点板为主要杆件, 其余为次要杆件. 2.1.2 零件 part 组成杆件的最小单元. 其中主要杆件的盖板和腹板, 拼接板及节点板为主要 零件,其余为次要零件. 2.1.3 主要角焊缝 important fillet weld 主要杆件的盖板与腹板的连接焊缝. 2.2 符号 2.2.1 几何参数 b ―宽度 d ―直径 f ―拱度、弯曲失高 k ―截面高度 kf ―焊脚尺寸 l ―长度、跨度 s ―间距 t ―厚度 α―角度 Δ―偏差、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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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材料3.0.1 钢桥制造所用材料应符号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 除必须有材 料质量证明证书外,还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能使用. 3.0.2 钢材应按同一厂家、同一材质、同一板厚、同一出厂状态每
10 个炉(批) 号抽验一组试件;
焊接与涂装材料应按有关规定抽样复检. 3.0.3 在加工过程中发现的钢材缺陷需要修补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