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6-12 |
(7)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
8 销商)协商确定;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拟通过本次增发新股募集不超过80,396万元,用于投资以下五个项目,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① 新建3万套汽车空气悬挂总成生产线工程;
② 对控股子公司――重庆红岩长力汽车弹簧有限公司增资, 实施汽车空气 悬挂技术改造;
③ 焦化厂干熄焦工程;
④
3 # 、4 # 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工程;
⑤ 补充流动资金 (9)增发议案决议有效期:本次增发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10)本次增发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为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公司以2007年12 月31日为基准日,将基准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扣除经2007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利润分配数额后, 基准日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与 基准日后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为: 如本次发行在2008 年内完成, 则增发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如本次发行未能在2008 年内完成,则本次增发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另行决定. 13.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14.审议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增发)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顺利的完成公司本次增发股票的工作,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负责办理关于本次增发社会公众股(A 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提 请授权范围为: (1)全权办理本次增发申报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发行方案范围内,具体决定本次公司股票的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 行价格、发行方式、具体申购办法、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的 优先认购比例等;
9 (2)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不变更投资项目的前提 下,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量变化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调整;
(3)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 有关股本及股本结构条款进行适当修改, 并负责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全权办理募集资金项目相关事项;
(5)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增发和募集资金项目所需的重要法律文件和重大 合同;
(6)监管层对于增发新股有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