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6-12 |
股东陈永生和黄元忠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吴建新、张逸芳、 黄高杨、郁正涛、陈永生和黄元忠等六人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6 承销方式 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