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6-15 |
3095 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Ⅰ类功能 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5.2.3 厂址选择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厂址应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气象条件,不应选在地震断层、滑坡、 泥石流、沼泽、流沙、采矿隐落区以及居民区上风向地区. (2)选址应综合考虑交通、运输距离、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等因素,并应进行公众调查. (3)厂址不应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或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 (4)厂址附近应有满足生产、生活的供水水源. (5)厂址附近应保障电力供应. 5.3 铅回收企业设施建设要求 5.3.1 铅回收企业设施应包括预处理系统、铅冶炼系统,环境保护设施以及相应配套工程和生产管理 等设施. 5.3.2 铅回收企业出入口、暂时贮存设施、处置场所等,应按 GB 15562.2 的要求设置警示标志. 5.3.3 应在法定边界设置隔离围护结构,防止无关人员和家禽、宠物进入. 5.3.4 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房、车间应采用全封闭、微负压设计,室内排出的空气必须进行净化处理. 5.3.5 现有铅回收企业铅回收率应大于 95%,新建铅回收企业铅回收率应大于 97%. 5.3.6 再生铅工艺过程应采用密闭的熔炼设备或湿法冶金工艺设备,并在负压条件下生产,防止废气 逸出. 5.3.7 应具有完整废水、废气的净化设施、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装置,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5.3.8 再生铅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污泥应配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处置设施,以确保其得到妥善、 安全处置. 5.4 铅回收企业清洁生产要求 5.4.1 新建铅回收企业应严格执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按照国家清洁生产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等管理性文件所确定的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 理前) 、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等进行建设和生产.现有企业应限期达到清洁生产要求,逐 步淘汰工艺技术落后、能耗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低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和设备. 5.4.2 铅回收企业应积极推进工艺、技术和设备更新改造,积极推进更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
6 污染控制要求 6.1 工艺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6.1.1 预处理 6.1.1.1 废铅酸蓄电池的资源再生应先经过预处理后,再采用冶金的方法处理电极板填料等含铅物 料. 6.1.1.2 废铅酸蓄电池的预处理一般包括机械打孔、破碎、分离等,其过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废铅酸蓄电池的机械打孔应采取妥善措施避免二次污染产生. (2)废铅酸蓄电池破碎工艺应保证电池中的铅板、连接器、塑料盒和酸性电解液等成分在后续步骤 中易被分离.
4 HJ 519―2009 (3)破碎后的铅的氧化物和硫酸盐可通过筛分、水力分选、过滤等方式使其从其他的原料中分离出 来. (4)应对废塑料进行清洗,并应清洗至无污染,基本不含铅后方可进一步回收利用. (5)预处理过程应积极推进采用自动破碎分选设备进行. 6.1.1.3 废铅酸蓄电池预处理过程应在封闭式的构筑物中进行,对于新建
5 万t/a 的再生铅企业,应采 取封闭式预处理措施;
对于现有企业,应做到车间局部抽风,保证车间环境清洁.不得对废铅酸蓄电池 进行人工破碎和在露天环境下进行破碎作业. 6.1.1.4 在回收拆解过程中应将塑料、铅电极板、含铅物料、废酸液分别回收、处理.对于隔板、废 硫酸电解液等废物应分类计量且对各自的去向有明确的记录. 6.1.1.5 废铅酸蓄电池中的废酸液应收集处理,不得将其排入下水道或排入环境中. 6.1.2 铅回收 6.1.2.1 经预处理后的含有金属铅、铅的氧化物、铅的硫酸盐以及其他金属如钙、铜、银、锑、砷及 锡等物质的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