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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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管理 1.专款专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 核算.各县(市、区)要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 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不得 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补 助资金,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形式管理费用. 2.及时支付.要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 改户 一本通 账户的制度,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完成支 付,支付时间不得晚于当年
12 月31 日.要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 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 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新 建翻建、修缮加固,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深度贫困户 住房的, 可在明确改造标准、 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 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3.加强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 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 肃处理. 问题严重的, 要公开曝光, 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根据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
2018 年危改对象的贫困身份认定结果,认真开展农村危房排查 ―
11 ― 工作,将农村危房等级和数量情况核准、核实.各县(市、区) 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要以排查结果为依据,认真组织编制
2018 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并及时将省下 达的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合理分解到乡(镇)和村庄.
(二)完善信息档案管理 实行 一户一档 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制度, 批准一户、 建档一户,纸质档案应内容规范、建立目录、装订成册,内容应 包括: 系统档案信息表、 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 贫困类型证明、 农户申请、 村评议材料、 危房认定材料、 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 公示、审核审批、协议、技术指导记录、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 放证明等有关材料. 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 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 度,按照有关要求,由县级住建部门派专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录 入相关工作,要在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后
15 日内完成录入,同时 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确保农户档案完整、 准确.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 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 号)、《住房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 知》(建办村函〔2018〕172 号)、《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 ―
12 ― 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01 号)、《山东省农村住房抗震 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04 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 实农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