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6-30 |
2009 年12 月31 日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发行后: 元 发行市净率 倍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 和锁定安排 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 收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法人股东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晨阳 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司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 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 上述股份 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 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 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规定,以及四川省国资委
2009 年12 月7日下发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 [2009]90 号) , 本公司国有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将其持有的 554.96 万股(按本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