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01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零一四年八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 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 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阳煤金陵、金陵恒毅、金陵阳 明.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 上述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18,134,715 股(含本数) .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除 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3.8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4 年8月30 日)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 款.

6、公司控股股东阳煤集团所控制的阳煤金陵及其一致行动人金 陵恒毅、金陵阳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因此,本次 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时, 关联股东需要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 求,公司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 (2014-201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因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各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 2011-2013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

0 元, 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预案之

六、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8、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山西省国资委、公司股东大会的批 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 准或核准尚存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释义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阳煤化工 /发行人 指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东新电 碳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阳煤集团 指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国资委 指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化工投资公司 指 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阳煤金陵 指 深圳阳煤金陵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 司 金陵恒毅 指 北京金陵华软恒毅投资合伙企业 (有 限合伙) 金陵阳明 指 北京金陵华软阳明投资合伙企业 (有 限合伙) 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本预案 指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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