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01

(iii) 如所占用的时间为雇员执行常规职务时间50%以上,则校方可要求有关雇员申请在担任公职期间,放取无薪假期.香港教育学院10. 香港教育学院(教 院 )订 有一套有关员工出任三级议会及其他政府谘询组织的指引.员工如欲出任获选及/或受薪公职,则教院可就以下方式作出安排:(i) 若员工出任公职占用其在教院工作的一定时间而少於50%, 其薪金及附带福利将按比例发放;

(ii) 若员工出任公职占用其在教院工作时间多於50%, 则可申请无薪假期,获批假期最长可达三年.4香港理工大学11. 香港理工大学已就教职员担任受薪公职的事宜订有一套政策指引.有关安排如下:方案一:有关教职员可向校长申请无薪假期,时间长短与其公职任期(通 常三或四年)相 等,并可利用其已赚取的假期抵销缺席的初段时间.如因连任而须再申请无薪假期,一般不会获得批准.不过,遇有特殊情况而值得予以特别考虑,校长会权衡该名教职员的长远事业志向与大学的利益,然后作出决定.方案二:有关教职员可向校长申请保留现职,但其薪酬会以他在大学执行正常职务的时间,按比例作适当调整.如果该教职员的工作时间不少於全职工作时间的一半,他所享有的一般附带福利和按年增薪便会获得保留.方案三:学系主管如认为该教职员虽在外担任公职,但其用於执行大学职务的时间仍大致与全职工作所需者相符,便可在保证工作质素不受影响的条件下,向校长推荐豁免该教职员的薪酬调整.否则,便须按方案二处理.方案四:有关教职员可辞去大学职务,而无须给予三个月通知.至於在约满前离职的合约教职员,亦可获豁免丧失约满酬金和假期.除采用上述方案之外,员工还可通过部门主管,寻求校长特别批准,以其赚取之假期,分散在其公职之任期内使用.但此类不按常规之假期申请,其批准与否,则视乎该部门之事务情况及大学之整体工作而定.如职工所赚取之假期在其公职任期期满之前耗尽,该职工可从上述四个方案中选择申请任何一个.香港科技大学12. 香港科技大学已就教职员担任公职的事宜订有政策指引,当中的方案如下:(i) 倘有关教职员担任公职所需的时间,占其在大学处理职务的时间50%以下,该教职员的薪酬及其他福利会按比例计算.5(ii) 倘有关教职员担任公职所需的时间,占其在大学处理职务的时间50%或以上,该教职员可获批无薪假期.香港大学13. 在香港大学方面,该院校并没有就员工担任谘询机构或委员会的公职事宜制定硬性指引.这是由於担任上述公职所涉及的时间比较有限,因此对大学整体的有效运作及员工的表现不会构成很大的影响.14. 至於员工担任立法会议员的安排,大学已经与两位现正担任立法会议员的员工达成协议,该两位员工会分别把从担任立法会议员获得的酬金的40%, 呈交予有关学系,以补偿他们本来会用於有关学系工作上的时间.划一指引15. 正如上文第3至14 段所说明,多所受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院校,均已就如何处理教职员担任公职或参与其他外间职务,制订一套指引.虽然各院校并无一套划一的指引,但多所院校已采取了大致相同的做法,再按各自的情况加以调整.这些安排通常采用以下三个模式:(a) 要求担任外间职务的教职员,把从担任公职所得收入的某一个百分比呈交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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