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1 |
本合同生效后,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基本条款第九条 中的责任免除事由导致身体全残(详见释义 4.)的,投保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若投保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申请解除本合同, 本公司退还申请解除合同时的本合 同产品账户价值,并按税延政策规定扣除对应的应纳税款.若投保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 日及之后申请解除本合同,处理方式如下: (1) 如投保人选择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 (或年领) 方式, 且申请解除合同时本公司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 (扣除应纳税款前) 小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 日的本合同产品账户价值, 本公司退还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本合同产品账户价值与已给付 的养老年金总和(扣除应纳税款前)的差额,并按税延政策规定扣除对应的应纳税款. (2)如投保人选择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固定期限 15(或20,或30)年月领(或年 领) ,本公司退还固定领取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年金之和(扣除应纳税款前) ,并按税延政策 规定扣除对应的应纳税款. 除上述情形外,投保人不得解除本合同. 2.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认可医院(详见释义 5.)的专科医生(详见释义 6.)出具的附有病历、必 要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书;
(4)解除合同时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3.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受托人除提供上述证明和资料外, 须另行出具委托人的授权 委托书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本合同终止;
若投保人在养 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申请解除本合同, 则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 日起,注销本合同产品账户. 第五条 合同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解除本合同的;
2.本公司已经履行完毕保险责任的;
3.本合同因所附条款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的. 第六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 保险期间为终身或长期,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 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七条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领取方式 投保人须在投保时指定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领取方式: 1.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得早于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2.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 、固定期限 15(或20,或30)年月领(或年领) ;
3.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 投保人可以申请变更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或领取方式, 变 更应符合税延政策规定;
4.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以后,不得变更养老年金领取方式. 第八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 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本 合同产品账户价值, 按投保人指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投保时本公司提供的养老年金领取 标准表,确定被保险人每月(或每年)养老年金领取金额,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领取金额将 在领取凭证上载明.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注销本合同产品账户,并按投保人选定 的领取方式按期给付养老年金,同时按税延政策规定从当期给付的养老年金中扣除应纳税 款.对于养老年金领取日,若本合同的养老年金是按月领的,则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 后每月的对应日(详见释义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