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01 |
2018 年招生章程 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招生章程 5. 报考英语、日语和俄语专业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外 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省级招办组 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瀚德 实验班)和法学(瀚德实验班)的考生全国统考外语成 绩不低于
120 分(150 分制). 6. 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 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考生保证服从专 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 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 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 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在平行志愿投 档录取批次中,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时,按上述规则征 集志愿、调整剩余计划. 7.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所有招生专业无 男女生比例限制. 8. 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 浙江、上海不限选考科目).在投档成绩不低于考生所 在省份普通类、同科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
一、 二本的省份及上海市为自主招生参考线, 浙江为一段线) 80%,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
80 分(100 分制)的条 件下, 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另, 对于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 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并按照 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9. 获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 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校专项 计划入围资格考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
2018 年有关招生简章(办法)和签订的协议执行. 10. 为选拔职业信念坚定、乐教适教的优秀新生接受师 范生公费教育,我校
2018 年继续在个别省份(见省级 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信息)实施 公费师范生入校选拔 试点:入学一个月内,经新生个人自愿申请,学校专家 组考核合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即可转为公费师 范生,其余新生作为非师范生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11. 体检标准按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 知》(教学厅z
2010 {
2 号)制定的《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12. 学制
4 年,学费:艺术类专业 8000-10000 元/学年;
外语类专业
6000 元/学年;
其他专业 4800―5400 元/学年. 联系
电话:010 - 58807962.
网址:www.bnu.edu.cn.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及有关程序 第十二条 根据 应助尽助 资助育人 的资助原则, 对我校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有偿资助与无 偿资助相结合的模式: 1. 无偿资助: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偿提供给学生的 经济资助,包括各类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 免等;
2. 有偿资助: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而提供给学生、但需 要学生偿还或付出劳动方可获得的经济资助,包括国家 助学贷款(生源地和校园地)、勤工助学、贷学金等. 主要资助项目:新生 绿色通道 ,国家助学贷款,国 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应征入伍服义 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各级各类助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