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01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 我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2018 年4月94
93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z
2003 {
3 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 学厅z
2010 {
2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 现予公布, 我校各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按此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 1.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 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 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严重精神病 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 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
结核型 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 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 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7、因生活不能自理导致不能独立完成专业学习.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化学、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心理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 殊教育、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专业.
2、色觉异常 II 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 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物理学、天 文学、地理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 理与资源环境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等各种颜色中任何 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 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 色觉异常 II 度两类列出专业外, 还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 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和信息管 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 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 4.2 者不能录取运动训练专业.
5、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能录取体育教育和运动 训练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 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 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 愈一年的,不宜就读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环境科学、环 境工程、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资源环境科学、自然 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生物科学和 舞蹈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