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2 |
成套设备销售等业务.
1987 年在国家计划单列,是全国首批
55 家试点企业集团之一;
1992 年更名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1993 年经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文,授权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经营其所属的企业国 有资产;
1999 年底被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为全国
39 家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 干企业之一;
2003 年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是全国
53 家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企业之一, 是中国最大的致力于重大技术装备制造和国际工程承包的特大型集团公司之一. ㈢收购人股权结构 收购人股权结构为国有独资,国务院国资委系收购人的唯一出资人,拥有收购人 100%的股 权. ㈣收购人股东基本情况 国务院国资委基本情况略. ㈤收购人主要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东方锅炉厂基本情况 东方锅炉厂创立于
1966 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2.04 亿元,法定代表人易兴旺,住所为四川 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黄桷坪路
150 号.经营范围为电站成套设备、各类锅炉及锅炉岛成套设备, 阀门、石化核容器、水处理及环保设备、辅机等;
1988 年,经自贡市人民政府批准,东锅厂将 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投资设立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众(包括内部职工) 募集股份,其社会公众股于
1996 年在上交所上市,东锅厂持有东方锅炉的国有法人股,占东方 锅炉股本总额的 74.44%;
东锅厂现主要承担工厂原兴办的部分社会职能.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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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方电机厂基本情况 东方电机厂(以下简称 东电厂 )创立于
1958 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12,842 万元,法定 代表人朱元巢,住所为四川省德阳市黄河西路
188 号.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制造,工矿设备及 备件生产,电站技术改造,电器产品生产,汽车运输等;
1993 年,经国家体改委批准,东电厂以 其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发起设立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电机 ),东方电机 分别于
1994 年和
1995 年在香港联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东电厂持有东方电机 2.2 亿股 国有法人股,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48.89%;
东电厂作为存续企业保留了原非生产经营性资 产和业务,主要承担工厂原兴办的社会职能和后勤服务产业,也为东方电机提供部分配套产 品.
3、东方汽轮机厂基本情况 东方汽轮机厂创立于
1967 年,注册资金为 18,226 万元,法定代表人许正威,住所为四川省 德阳市汉旺镇.经营范围为汽轮机、燃气轮机、压缩机、风机、泵及辅机;
出口本企业自产 的机电产品及设备,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零配件及相关 技术;
电站及其设备的科研、设计、机电化工工程配件销售等.
4、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创立于
2003 年,注册资金为 54,240 万元,公司法定代 表人易兴旺,公司住所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经营范围为:核电成套设备 制造,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其他项目可自 行组织经营.
5、四川东风电机厂有限公司 原东风电机厂创立于
1965 年,2001 年12 月通过债转股改制设立为四川东风电机厂有限 公司,注册资金为 24,621 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建国,公司住所为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公 司经营范围为中小型水、火发电机组及辅机、电机、泵、汽车电器、环保机械、陶瓷砖压机、 金属构件、家用电器制造、销售、成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