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2 |
二、办理加分程序 1.学生或家长到学校领取并填写 《2019 年苏州市报考各类高 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项目申请表》 . 2.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意见. -
5 - 3.家长将《申请表》 ,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中考 准考证复印件交学校. 4.学校将以上材料汇总后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认定. 5.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汇总后在苏州教育信息网等媒体进行 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将需加分名单及相关 材料交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最终确认,由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办 理加分手续.
三、其他有关加分说明 1.上述加分项目(除烈士子女)涉及学籍、户籍、工作地点、 材料认证机关可能不一致的,由学生学籍学校所在行政管理区域 相关部门予以认证.烈士子女加分由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 门逐级予以认证. 2.上述第八项,由我局基础教育处将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集 中送苏州军分区审核.各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考生将相 关材料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送苏州军分 区审核后按规定办理.
四、办理时间
2019 年5月16 日~6 月3日(休息日除外) . 附件:1.2019 年苏州市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 项目申请表及加分种类说明 -
6 - 2.相关部门地址和联系电话 苏州市教育局
2019 年5月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7 - 附件 1: 市、区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籍号 身份证号 (港澳地区居民永久身份证号) 港澳地区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号 或台胞证号 户口所在地 (居住地) 辖区派出所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考生加 分类别 本人申请下列
11 类加分种类的第 类加分 考生签名 年月所附材料 1. 2. 3. 4. 5. 6. 相关部门 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审核人 年月市教育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审核人 年月-8-2019 年苏州市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种类说明: 1. 革命烈士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 部门办理审核,加30 分. 2.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市(县、区) 侨办办理审核,加10 分. 3.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市台湾事务办公室 经济处办理审核,加10 分. 4.少数民族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和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审核, 加10 分. 5.港澳户籍学生加分,需持本表及港澳地区居民永久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 证原件、复印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审核,加10 分. 6.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审核, 加20 分. 7.1-6 级伤残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审核, 加20 分. 8.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 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 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 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审核,加30 分.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 队军人的子女加分,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 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加 分,需持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办理审核,加20 分. 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