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2 |
10 ― 的及时退出农村低保范围, 确保 应保尽保、 应扶尽扶 . 乡 (镇、 社区)社会事务办(部) 、扶贫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经常性开 展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 三是强化对象衔接, 实现数据共享. 市乡两级民政和扶贫部 门要实现数据共享,健全数据信息定期比对机制,确保两项制度 数据信息有效衔接.要将低保、特困对象和贫困人口详细信息及 时录入相应系统,并按各自分类标准对低保、特困对象和贫困人 口进行准确标识.对符合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识别程序 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登记, 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落实精准帮扶措施. 四是加强与相关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 市民政局及有关部门、 各乡 (镇、 社区) 要认真落实省民政厅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 《关 于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社会保障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人社厅发〔2016〕20 号) 、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实施 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黔卫计发 〔2016〕
89 号) 、 《2017 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 施方案》 (黔建村通〔2017〕119 号) 、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贫 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发放方案》 (黔民发〔2017〕32 号)等 文件要求,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搬迁困难移民和贫困人口纳入低保、 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 功能作用的基础上,强力助推贫困人口稳定实现教育、医疗和住 房 三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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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开展年度核查,确保 应保尽保 .进一步健全 以收入核查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