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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推荐备案情况
一、推荐人推荐情况 上海亚豪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海锦狮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人,对上海锦狮金属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制作了《上海锦狮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 让尽职调查报告》等推荐挂牌申请文件,并向上海股交中心报送了推荐上海锦狮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挂牌的申请文件.
二、批准情况 本公司
2014 年11 月24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创立大会,同意股份公司申请进 入上海股交中心挂牌. 本公司
2014 年11 月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确认上海锦狮 金属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上海锦狮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海亚豪投资有限公司向上海股交中心报送的推荐本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经上海股 交中心审核同意后,并于
2015 年4月23 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锦狮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的通知》 (沪股交[2015]
1861 号) ,同意本公司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 上海锦狮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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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股份挂牌情况
一、股份代码、股份简称、挂牌日期 股份简称:锦狮金属 股份代码:100465 挂牌日期:2015 年5月22 日
二、公司股份总额及分批进入上海股交中心转让时间和数量 公司股本总额为
8000 万股.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