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02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的资格 课程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担任,助教一般不能独立承担指导工作.对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 的教师应由教学单位组织试做后,方可承担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

(2)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书;

(3)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 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4)审查学生完成的设计资料与文件,确认学生的答辩(质疑)资格;

(5)参加答辩(质疑)和成绩评定工作;

(6)协助教研室撰写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7)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论文)的人数,因课程不同, 一般以 10-15 人左右为宜. 4.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在指导课程设计(论文)期间, 一般不应出差,若确因工作需要出差,则必须经教学单位主管领 导批准,并委托水平相当的教师代理指导.

六、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习态度 (1)课程设计(论文)期间,学生要学习态度端正、勤于 思考、刻苦钻研、独立完成,对有抄袭他人设计图纸(论文)或 找他人代画设计图纸、代做论文等行为的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不 及格记成绩,并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所作的课程设计(论文)应概念清楚,设计计算正确, 结构设计合理,实验数据可靠,软件程序运行良好,绘图符合标 准,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

(3)要敢于创新,勇于实践,注意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和 工程意识. 2.学习纪律 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 如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则需请假,凡未请假或未获准请假而擅 自不上课者,均按旷课论处. 要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持设计室整洁、卫生、文明、 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吸烟、嬉戏、打闹以及其他破坏设计室秩 序的行为.

七、组织管理 1.教研室工作职责 (1)组织拟定各门课程设计(论文)的教学大纲(附件 3), 审定课程设计(论文)任务书及课程设计(论文)的教学大纲和 安排指导教师. (2)审核课程设计(论文)的任务书及指导书;

(3)组织课程设计答辩(质疑)和成绩评定工作;

(4)考核教研室指导教师的工作;

(5)撰写课程设计(论文)工作总结(附件 4)一式三份, 一份交所在教学单位,一份存教研室,一份教学管理部存档;

(6)经常组织研讨课程设计(论文)的教学改革,不断总 结经验教训,探索加强课程设计(论文)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2.教学单位工作职责 (1)对课程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课程设 计(论文)中出现的问题;

(2)督促教研室撰写课程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及工作总 结,及时报教学管理部;

(3)收集、汇总课程设计各类教学资料,按时报教学管理 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教学大纲一般应在课程设计 (论文) 开设学期的前三周报送;

题目汇总表(附件 5)、安排表(附件 6)应在课程设计(论文) 开始前一周报送;

任务书(附件 7)随学生成果装订存档. 3.教学管理部职责 (1)下达各学期课程设计(论文)教学任务,对全院的课 程设计(论文)进行规划和协调;

(2)组织专家组及有关人员对课程设计(论文)的各个环 节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对课程设计(论文)的质量进行监控;

(3)收集、汇总各教学单位课程设计教学的有关资料和数 据,进行分析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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