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07-02 |
1 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生迪光电的辅导验收申请
2 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生迪光电的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3 生迪光电对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4 中信建投证券对生迪光电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生迪光电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6 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生迪光电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7 生迪光电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的承诺
8 生迪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的承诺
9 生迪光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的承诺
10 中信建投证券关于辅导工作勤勉尽责的承诺
1、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生迪光电的辅导验收申请
2、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生迪光电的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或 辅导机构 ) 已于
2013 年5月27 日向贵局报送生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生迪 光电 或 辅导对象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并于
2013 年9月及
2013 年12 月分别报送了《关于的评价意见和整改建议》和《关于生迪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等文件.
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按照辅 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布署实施辅导工作, 认为已达到辅导计划目标,现向贵局报 送本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一、辅导经过
2013 年5月27 日,中信建投证券与生迪光电正式签订《辅导协议》 ,制订 了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于2013 年5月27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辅导时间一直持续到
2014 年5月,经历了约一年的时间. 在辅导期内, 辅导人员继续开展对生迪光电的尽职调查工作,了解和发现公 司经营、 管理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问题,协调各中介机构与辅导对象召开专题 座谈会,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持续性地关注公司的整改情况. 根据制定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辅导人员安排了对辅导对象的董事(包括 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等)以及持有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等人员的集 中授课辅导.对授课内容和辅导效果,中信建投证券采取了座谈、考核等方式进 行了评估.辅导人员结合辅导对象实际情况,汇编了与上市相关的监管法规,并 组织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集中授课、自学、个别答疑、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使其理解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
2 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二、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担任生迪光电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具有保 荐资格和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机构.辅导工作小组的成员为李波、罗贵均、邱荣 辉、许荣宗、刘建亮、管科超、程明、谭永丰,其中罗贵均为辅导小组组长,具 有担任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验, 辅导人员不存在同时 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参与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有: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 康达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