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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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票 公司决定召开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 年1月25 日上午
10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 年1月25 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 1:00-3: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路
133 号城建大厦公司
21 楼会议室.
3、 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4、审议事项 (1)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 议案;
(7)关于为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详见
2008 年1月7日《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
2008 年 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 《担保事项公告》 ) .
5、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08 年1月21 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该等股东均 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 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本人身份证和法 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 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管理部 (3) 登记时间:
2008 年1月22 日至
23 日上午 10:30-1:00,下午 4:00-7:00.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路
133 号城建大厦
22 楼证券管理部 邮编:830063 联系
电话: (0991)4889803 传真: (0991)4889813 联系人:李若帆 董玲 附件:
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3、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4、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 告
5、新疆城建
200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草案)
6、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