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2 |
二、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有何考虑? 答:
(一)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21 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 的质量控制》 要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在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 断以及编制审计报告得出的结论时,涉及下列内容: (1)与项目合伙人讨论重大事项;
(2)复核财务报表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3)复核选取的与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 审计工作底稿;
(4)评价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并考虑拟出具审计报 告的恰当性. 同时,对于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4 第1121 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还要求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员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考虑: (1) 项目组就具体审计业务对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2)项目组是否已就涉及意见分歧的事项,或者其他疑难问题 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3)选取的用于复核的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反映项目组针对重 大判断执行的工作,以及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二)实务中的一些考虑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可能取决于业务的复杂程度、 被审计单 位是否为上市实体以及出具不恰当报告的风险等因素, 这需要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员基于事实和环境作出职业判断, 并可视需要对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程序进行扩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可能考虑的事项举例如 下: (1)对项目组独立性的评价;
(2)特别风险的评估和应对;
(3)确定重要性时作出的重大判断;
(4)制定集团审计策略时作出的重大判断;
(5)对持续经营的评估是否适当;
(6)监管机构发现的重要事项是否已得到恰当解决;
(7)是否已进行恰当咨询,咨询的结论是否已得到适当执行, 并充分记录;
(8)已更正错报和未更正错报;
(9) 项目组与治理层的沟通事项 (特别是与独立性相关的事项) , 以及项目组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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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从机制上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提供保证? 答: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相应机制,为实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的预期目标提供保证.可能考虑的因素包括: (1)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作为质量控制架 构的一个关键因素进行传达, 培育重视和乐于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的文化,有助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的有效开展;
(2)制定政策和程序,以明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性质、时间 安排和范围,确保在项目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3)委任适当人员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合伙人对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在整个业务过程中的必要参与予以适当提醒;
(4)明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中意见分歧的解决路径;
(5)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质量政策中包括以下方面: 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目的和价值;
②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及时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重要性;
③在不损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客观性的情况下, 项目组与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就重大事项进行讨论;
④项目合伙人有责任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预留足够的时间预算;
(6)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开展的有效性进行 持续评估和改进.
四、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委任有何考虑? 答: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解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员的委任问题,明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资格要求.会计师事 务所需要考虑下列方面: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