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3 |
2015、2016 年和
2017 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管理条 例》 指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基点 指 每一基点为 0.01% 元指人民币元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或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018 年第一期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92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桂发改财金报 〔2017〕510 号】文件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 年1月5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 申请发行本期债券.
2017 年1月25 日,发行人出资人宁明县财政局以《关于同意宁 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的批复》 (宁 财函〔2017〕11 号)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
2018 年第一期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 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县环保局四楼 法定代表人:吕海渠 联系人:刘承伟 联系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县环保局四楼 联系
电话:0771-8627466 传真:0771-8627466 邮政编码:5325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赵军、俞东林、孙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芳甸路
1155 号嘉里城
25 楼 联系
电话:021-50155106 传真:021-50150127 邮政编码:201204
(二)分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2018 年第一期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