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7-03 |
3 年的平均效益计算;
不满
3 年的,按照实际年限计算.计算平均 效益应当结合纳税情况, 以会计核算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计算.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按照实际停产停业时间计算,商业、 服务性行业不高于
6 个月,工业生产行业不高于
12 个月. 第二十一条 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应当具备 ―
7 ― 下列条件:
(一)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市、区人民政府组 织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合法建筑;
(二)经营者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 被征收人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不予停产停业损 失补偿. 第二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 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费、奖励、补助、停产停业损失、 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 第二十三条 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征 收时间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 部门报请隆阳区人民政府依照本暂行办法做出补偿决定,并在房 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得少于
30 日.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补偿决定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补偿决定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 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隆阳区人民政府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 奖励及补助 第二十四条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前,被征收人提 ―
8 ― 出房屋征收申请并签订《房屋征收协议书》的,按照补偿总价给 予2%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时段内搬迁的, 给予被征收人搬迁奖励.在第一时段内搬迁的,给予永久性建筑 面积
100 元/平方米、简易房
70 元/平方米的奖励;
在第二时段内 搬迁的,给予永久性建筑面积
80 元/平方米、简易房
50 元/平方 米的奖励;
在第二时段之后搬迁的,不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的搬家费,按照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 给予
20 元/平方米补助,一次性计发. 被征收人为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并持有《残疾证》 的,搬家费上浮 20%. 第二十七条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原有水、电、电视、 固定电话、天然气端口转移到新址的,给予水、电每户合计
2000 元,电视、固定电话每户合计
360 元,天然气每户
4500 元的一次 性补偿.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区审计局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 情况的监督,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九条 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区住房城 乡建设局、区法制办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房屋征收 与补偿安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区纪委监察局应当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 ―
9 ― 作的监察,并对相关投诉、举报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第三十一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 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 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