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04 |
科思工贸及科思股份设立的程序合法、合规,详见本 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正文之
四、公司的设立 所描述.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科思股份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2、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本所律师核查了科思股份及其前身科思工贸股东历次出资的验资报告、股东 (大)会决议、章程及相关工商登记资料,本所律师认为,科思股份股东历次出资 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的决策程序,公司股东出资真实且足额缴纳, 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除2000 年4月股东周 久京实物出资未经评估的情形外,科思股份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 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正文之
七、公司的股本 及其演变 所描述.
(二) 科思股份依法有效存续两个会计年度以上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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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思股份是由
2000 年4月20 日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已达两年以上.
2、经本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