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4 |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件.
(二)择优推荐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依据申报材料共同对申 报对象进行复审比较,择优推荐,按照长沙市不超过
5 个、其 他市州原则上不超过
2 个的控制名额, 于每年
3 月31 日前向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上报上一年度省级示范基地推荐名单及相 关评审材料.
(三)量化评选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省就业和农民工 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严格依据省级示范基地申报评选 条件,在全省范围内坚持同一尺度标准和公开公正原则组织评 选,必要时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择优评选
20 个左右省级创新创 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
(四)上网公示 对拟入选的省级示范基地,将在《湖南日报》 、湖南红网和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等相关媒体上公示
7 天, 无异议后,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行文公布, 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正,评选结果公平公认. 第六条 省级示范基地奖励方式 对入选的省级示范基地, 颁发"**年度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 就业省级示范基地"奖牌,同时给予每个示范基地不超过
100 万 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第七条 省级示范基地奖励资金从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扶持资金中列支.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 服务,经营场地租金减免以及基地管理运行经费,不得用于人 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 第八条 省级示范基地奖励资金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 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遵循"专款专用、讲究效益"的 使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对违反本办法申 报条件违规申报或采取虚假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要视情节轻 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 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负责 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 附件:
1、 《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申报评选表》
2、 《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考评记分表》 附件
1 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申报评选表 基地名称 地址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筑面积 主要经营项目 基地管理 人员数 现有入驻 企业个数 现有入驻企业创业 带动就业人数 基地所有企业年 生产经营总收入 (万元) 基地所有企业 年利润总额 (万元) 市州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复核意见 (盖章) 市州财政局 复核意见 (盖章) 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评审意见 (盖章) 省财政厅 评审意见 (盖章) 附件
2 : 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考评记分表 基地名称: (盖章) 考评内容 序号 考核项目 基本 分值 基地自 评记分 市州复 审记分 省厅评 审记分
1 基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以来无违法违纪记录的记
2 分,否则不记分.
2 2 基地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以上的记
5 分,每超过
3000 平方米加
1 分,最多 加5分.
5 3 基本办公条件较好,道路、供电、供水、消防、网络等配套设施齐全的记
3 分, 条件一般的记
2 分,条件较差的不记分.
3 4 现有入驻企业不少于
50 家的(其中怀化、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娄底、永州、 邵阳等地不少于
40 家的)记15 分,入驻企业数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