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4 |
2 Jean Bodin, Les Six Livres de la République(Paris, 1576) . 拉比诺:您能给我们讲讲这是为什么吗? 福柯:好的.我想这牵涉到一系列现象,比如有关城市的问题,还有显然是在17世纪初 人们阐述的一种观念,就是认为,即使是像法国这样一个大国的政府,也应当以一座城市为 模型来考虑它所管辖的领土.人们不再把城市看作是一处享有特权的地方,在满是田野、森 林和大路的领土上只是个例外.城市不再是共同法(common law)之外的孤岛.正相反, 城市,带着它们所引发的问题,带着它们所呈现出的特有形式,为将要适用于整个领土的治 理理性树立了模型. 一个国家就像一座庞大的城市, 在这样的假想前提上, 发展出一整套关于治理领土的乌 托邦或具体方案:首都就像城市的主广场,而大路就像城市的街道.当整个领土范围上的治 安系统都象城市里那样紧凑高效时, 这个国家也将会被良好地组织起来. 治安的观念起初只 是用在那些旨在确保一个城市的安宁的管制措施上, 但是到了18世纪, 治安已经成了适用于 治理整个领土的那种类型的理性.城市的模型成了用于整个国家的管制措施的母型. 即使在今天的法国, police (治安)的观念也常常遭人误解.当你对一个法国人谈 起 police 时,他所想到的可能只是穿着统一制服或者在秘密部门供职的那些人.而在
17、 18世纪, 治安 指的是一套治理理性的程序,概言之,就是创立一套针对个人一般行为的 管制系统的方案,由此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得到控制,并且要使之能够自我维持,无须外在的 干预.这是一种相当具有法国特色的治安努力.至于英国,出于一系列的原因,并没有发展 出一套可以相提并论的系统.这里面的主要原因,除了它的宗教体制外,一方面是它的议会 传统,另一方面则是地方社区自治的传统. 拿破仑几乎可以说恰恰处于这样一个断裂的位置上:在他之前,是18世纪治安国家〔当 然是我们一直在讨论的那种意义上的治安国家(police state),而不是我们今天所谓的那种 意思的 警察国家 (police state)〕的旧有组织安排;
在他之后,是他创造的现代国家的 组织形式.但不管怎么说,似乎是在
18、19世纪开始出现了一种治安的观念,在商业领域迅 速普及,而在其他领域则相对缓慢一些.这种观念认为治安将会成功地渗透、激发、管制乃 至几乎自动地产生社会中所有的机制. 从那以来,人们已经抛弃了这种观念.问题已经颠倒过来.我们不再问:何种形式的治 理理性将能径直触及到政体中最最基本的要素?而是问: 治理如何可能?也就是说, 应当给 治理行动加上怎样的限制原则, 以使事情朝着最好的方向发展, 符合治理理性而无须外在干 预? 正是在这一点上,自由主义的问题出现了.在我看来,正是在这个时刻,人们开始清楚 地认识到: 如果你治理得太多, 就等于根本没有治理;
人们所得到的结果与其愿望适得其反. 在那个时候人们发现了社会的观念, 而这也是18世纪末期政治思想中最杰出的发现之一. 也 就是说, 政府不仅需要处理领土、 领地, 处理其臣民, 还需要处理一整套复杂而独立的实在. 这套实在有它自己的法则和反作用机制,有它的调控措施,以及骚扰治安的可能.这一新的 实在就是社会.人们一旦开始掌管一个社会,就无法再认为治安可以完全穿透它.人们必须 认真地考虑它的内涵.开始有必要反思它,反思它的独特之处,它有哪些稳定不变的地方, 又有哪些难以估量的变数…… 拉比诺:这样一来,空间的重要性就发生了变化.在18世纪,空间是领土,是治理这片 领土上的人民的问题: 可以举勒梅特尔 (Alexandre Lemaitre) 的 《大都会》 (La Métropolite, 1682)为例,那是一篇关于如何修建都城的乌托邦式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