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4 |
三、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其他特有风险. 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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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 公司不存在权益被股东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 形.
二、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
四、 公司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 形. 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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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 主办券商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电话 021-23219696 传真 021-63411061 经办人 方琴、荆鹏 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史震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3777 号中润世纪广场
5 栋6层电话 0531-81663606 传真 0531-81663607 经办人 刘媛、陈宁宁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王全洲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2206 房间 电话 010-82250666 传真 010-82250666 经办人 宜军民、刘丹 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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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陈星: 张永胜: 陈文轩: 赵炯: 李飞: 全体监事: 李兰涛: 李金: 蔡磊: 高级管理人员: 张永胜: 孙志旭: 李皓月: 张从光: 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