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4 |
由 于日本和台湾均长期实行复数选区、单记名不可转让投票制,在政党政治上长期 保持一党独大体制.之后,日本在
1994 年,台湾在
2007 年都进行了复数选区制 向混合选举制的改革, 并分别于
1996 年和
2008 年进行了改革后的第一次议会选 举.混合选举制会导致两党制出现吗?结论表明,至少从目前来看,情况不仅如 此,而且还出现了主导党体制的趋势. 关键词:选举制度 选区 计票公式 近年来,有关选举制度的分析,侧重于不同计票方式及其对选举结果和政党 制度的影响. 就计票方式而言, 包含相对多数―绝对多数制 (plurality and majority system) 、比例代表制度(proportional system)以及混合制度(hybrid system, mixed electoral system, or mixed member proportional,缩写为 MMP)三种.一般认为, 相对多数制容易产生两党制,而比例代表制容易产生多党制.混合制作为比例代 表制和相对多数制的结合,近年来引起了学界的关注.混合制会导致两党制还是 多党制呢?关于混合制选举制?的研究对象,除?德国、意大利、新西兰、日本 等发达民主体制国家外,另外像?丁美洲的墨西哥、委内瑞拉、波?维亚等国, 甚至于是后共产主义的克罗地亚、匈牙利、?陶宛、俄罗斯等,均已成为学界深 入探?的对象(Carlson, 2006: 362) .目前这些主题的研究成果十分丰硕(如Bawn,1993,1999;
Cox,1997;
Norris, 1997, 2004;
Reed, 1999;
Shugart and Wattenberg,2001;
Cox and Schoppa,2002;
Ferrara,2004;
Moser and Scheiner, 2004;
Golder, 2005) .那么,混合选举制在东亚的引入和盛行,会导致东亚地区 的政党制度出现同样变化吗?
1 本文以日本和台湾为例,分析日本自
1996 年、台湾自
2008 年开始,采用混 合选举制以来议会内政党的变化,以及由此导致的对政党制度的影响.
一、选举制度及其分类:文献回顾 多数学者都将选举制度分为相对多数制和比例代表制, 这实际上是以选举公 式为依据划分的. 选举公式的三个主要类型及其众多的子类型包括: 多数决制 (相 对多数决制、两轮投票制、选择性投票为其主要类型) 、比例代表制(最大余数 法、最高平均数法、单记名可转让投票法) 、以及半比例代表制(如累积投票制 与限制连记法)1 .混合选举制度的提法,容易让人产生混淆,李帕特称半比例 代表制;
即在比例代表制的基础上,混合了其他制度,部分从全国的比例代表名 单中选出,部分从单议席选区选出.半比例代表制并不意味着比例制名单和相对 多数制名单之比恰好为 50%:50%,在多数情况下,二者产生的议员数并不相同. 广义言之,混合选举制即是不同选举公式和不同选区规模的组合;
本文特指在一 个国家或地区最高层级的国会(两院制中主要为众议院或下议院)选举中,在同 一次选举中同时存在双层选区、两种记票方式的选举制度,从各国(地区)实践 来看,主要为 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制 与 复数选区比例代表制 两者的混合2 . 本文的选举制度改革指向混合选举制的过渡,根据经验,这必然对政党制度有重 大影响. 不过, 在分析这种影响前, 首先要了解选举制度本身对政党制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