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4 |
(二)项目协办人 本次光威复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协办人为庞晶晶, 其保荐业务执业情 况如下: 庞晶晶:金融学硕士,2015 年通过保荐代表人考试.2008 年开始从事投资 银行业务, 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华夏幸福借壳上市项目、 中弘股份借壳上市项目、 立思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作为现场负责人参与瑞茂通借壳上市项目、蓝色 光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隆华节能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联建光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等.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发行保荐书 3-1-1-4 其他参与本次光威复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 邵隆⑽饪馈⒃姥簟⒊桃娓f、沈竹青.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高区天津路-130 号 设立日期:1992 年2月5日注册资本:27,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书乡 联系
电话:0631-5298586 传真:0631-5298266 业务范围: 高性能纤维、 织物、 预浸材料、 各类复合材料制品及装备的研发、 生产、销售,技术开发与咨询,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自查后确认,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 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 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发行保荐书 3-1-1-5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内核情况简述
(一)内部审核程序说明
1、项目组提出内核申请
2017 年4月12 日,在本次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基本齐备后,项目组向风险管 理部提出内核申请,提交内核申请文件.
2、风险管理部内核预审 风险管理部收到内核申请后, 于2017 年4月13 日派员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 内核预审. 现场内核预审工作结束后,于2017 年4月19 日出具了书面内核预审 意见. 项目组依据内核预审人员的书面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对申请文件进 行修改、补充、完善,并在核查和修改工作完成后,于2017 年4月21 日将对内 核预审意见的专项回复说明报送风险管理部.
3、风险管理部内部问核 风险管理部在进行内核的同时,以问核会的形式对项目进行问核.问核会由 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 参加人员包括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业务负责人(保荐业务部 门负责人) 、风险管理部审核人员、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问核人员对《关于保 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中所列重要事项逐项进行询问,保荐代表 人逐项说明对相关事项的核查过程、核查手段及核查结论. 问核人员根据问核情况及工作底稿检查情况, 指出项目组在重要事项尽职调 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并要求项目组进行整改.项目组根据问核小组的要 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并补充、完善相应的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