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5 |
3 3 基本规定 3.0.1 检测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
2 人及以上的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具备质量检测或化学分析等专业知识, 并经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
2 有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
3.0.2 检测所用计量器具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 3.0.3 检测用试剂和仪器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 3.0.4 药物土壤屏障评价应以一个检测单元为对象.检测单元应按以下规定确定:
1 住宅以单幢建筑为一个检测单元;
2 其他房屋按底层建筑面积每
800 O或一个施工台班区域为一个检测单元,少于
800 O按一个检测单元计算.
3 同一检测单元内应使用同一种药物. 3.0.5 一个检测单元取样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底层建筑面积≤800 O的,取样点不少于
3 个;
底层建筑面积>
800 O的,每 超过
100 O增加一个取样点,超过面积不足
100 O部分按增加一个取样点计算.
2 其他房屋按底层建筑面积每
100 O 设1个取样点计算;
一个检测单元的取样点 不应少于
3 个.
3 房屋取样点的分布应遵循随机和均匀分布原则. 3.0.6 检测和评价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确定检测单元.
2 收集检测单元相关资料信息,对检测现场进行调查,制定取样方案,确定取样点 数量和分布.
3 根据取样方案进行取样.
4 对样品进行检测和数据分析.
5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检测单元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4 4 取样和试样制备 4.0.1 取样组人员数量不应少于两人. 4.0.2 取样工具应为内径 50mm 的取样器,并应配备卷尺、拉口式塑料样品袋(无色聚 乙烯封口袋) 、样品标签、记录本、笔等工具. 4.0.3 取样时,取样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和防渗胶质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4.0.4 取样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取样应在药物土壤屏障施工完成后 24~72h 内进行,取样时土壤表面应无积水.
2 取样前应清除取样点土壤表面的覆盖物或杂质,使地表完全裸露.
3 取样深度为 100mm.取样时应保持取样器内土壤样品的完整.
4 一个检测单元的土样混合为一个样品.
5 应在房屋外围未施药区域,采集约 500g 空白土壤样品,并单独封存. 4.0.5 取得的土壤样品应立即用拉口式塑料样品袋密封包装好,标注内外标签各一个, 标签内容应包括样品编号、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工程名称、药物名称、取样人、取样 部位等样品信息. 4.0.6 样品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样品编号由
15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2 第1至6位为地区代码,其中第
1 至2位代表浙江省,第3至4位代表设区市, 第5至6位代表县(市)区;
3 第7至12 位为取样日期代码,其中第
7 至8位为年份代码,第9至10 位为月份 代码,第11 至12 位为日期代码;
4 第13 位至
14 位为当日取样序号,从1至99;
5 第15 位为药物代码,0 代表空白样品,1 代表联苯菊酯,2 代表氰戊菊酯,3 代 表吡虫啉. 样品编号示例见图 4.0.6. 样品编号: 地区代码 日期代码 取样序号 药物代码 图4.0.6 样品编号示意图 4.0.7 取样完成后应按附录 B 的要求填写取样记录表,并绘制取样点分布示意图.
5 4.0.8 样品密封后应立即放置在阴凉、避光环境中,并于 24h 内送至实验室.样品运输 过程中应防止样品损失、混淆和污染. 4.0.9 土壤样品应在室内干燥,剔除石块等杂物后进行粉碎,过40 目筛去除杂质和粗颗 粒物,充分混匀后用四分法分装为两袋,分别标注为 A 样和 B 样,贴上标签,-20℃下 保存待测.A 样用于检测,B 样用于复检,B 样在-20℃下保存不应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