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5 |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3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3.3 ?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5.1 ? 保险条款有关疾病的释义,请您注意…7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8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4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1.1 合同构成 4.1 附加合同效力的中止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4.2 附加合同的效力恢复 1.3 投保年龄
5 合同效力终止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5.1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2.1 基本保险金额
6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2.2 保险期间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3 等待期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4 保险责任 6.3 合同内容变更 2.5 责任免除
7 恶性肿瘤范围及定义
3 保险金的申请
8 释义 3.1 保险金的申请
9 特别说明 3.2 保险金给付 3.3 诉讼时效
1 中意附加优享专项疾病保险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中意人寿[2013]第144 号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 本公司 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 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中意附加优享专项疾病保险 的保险合同.本产品可通过电话营销渠道、网络营 销渠道及本公司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可以附加于我们供您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 同).如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以订立本附加 合同.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 合同为准.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 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本附加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合同生效日期 在保险单上载明. 我们自保险单上约定的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附加合同约定 的保险责任.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本附加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生效日次日零时起至我们与您约定的满期 日的24时止,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2.3 等待期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年内, 被保险人发病 (8.1) ,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这一年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2.4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 医生(8.2)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第
7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恶 性肿瘤且于确诊
30 天后仍然生存的,我们将按以下方式向被保险人给 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在第二保险单周年日(8.3) (含)之前,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恶性肿瘤保 险金;
(2)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在第二保险单周年日之后,我 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0%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