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9-07-05

附图二 1/1000 宁干磷矿区地形地质图(南利矿段Ⅰ、Ⅱ号矿体) (2 张) ;

附图三 1/1000 宁干磷矿区新东矿段储量计算平面图(1 张) . 广西天等县向都锰矿详查探矿权(区内宁干磷矿区国家出资查明矿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广西天等县向都锰矿详查探矿权(区内宁干 磷矿区国家出资查明矿产)评估报告书 摘要经纬评报字(2013)第294 号 评估机构: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委托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探矿权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 评估对象:广西天等县向都锰矿详查探矿权(区内宁干磷矿区国家出资查 明矿产) . 评估目的:探矿权价款处置. 评估基准日:2013 年9月30 日. 评估日期:2013 年9月27 日至

2013 年11 月15 日. 勘查工作程度:预查. 评估方法:勘查成本效用法. 主要参数:勘查区面积 53.97Km

2 ,评估利用的实物工作量,1:1 千地质测 量0.46Km

2 、钻探 316.88m、槽探 25731.38m

3 、坑探 223.35m、浅井 753.10m;

地区调整系数 1.1,重置成本 291.95 万元;

效用系数 1.14.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 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得出 广西天等县 向都锰矿详查探矿权 (区内宁干磷矿区国家出资查明矿产) 评估价值为 332.82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贰万捌仟贰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本评估报告须备案后 使用.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自2013 年9月30 日至

2014 年9月29 日止.超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 进行评估.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 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 广西天等县向都锰矿详查探矿权(区内宁干磷矿区国家出资查明矿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注册 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 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 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广西天等县向都锰矿详查探矿权(区内宁干磷矿 区国家出资查明矿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 读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广西天等县向都锰矿详查探矿权(区内宁干磷矿区国家出资查明矿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广西天等县向都锰矿详查探矿权(区内宁干 磷矿区国家出资查明矿产)评估报告书 经纬评报字(2013)第294 号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委托, 根据国家有关探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 公认的探矿权评估方法,对 广西天等县向都锰矿详查探矿权(区内宁干磷矿 区国家出资查明矿产) 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委托评估的探矿权实施了现场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的广西天等县向 都锰矿详查探矿权(区内宁干磷矿区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在2013 年9月30 日 所表现的价值进行了估算. 现将探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