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06
信息披露 Disclosure A14 2019年6月10 日 星期一 zqsb@stcn.

com (0755)83501750 (上接 A13 版) ( 2)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发行人任职期 间,以及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前述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股份的,本人将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通过其他合法方 式进行减持,并将按照 《 公司法》、 《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放弃对上述承诺的履行.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毛嘉明、李金澄、吴学民、 张绍雄、林材波、蔡瑞珍承诺: (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本人承诺的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期间发行 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自前述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股份的,本人将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通过其他合法方 式进行减持,并将按照 《 公司法》、 《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对上述承诺的 履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 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价的稳定,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关于股份发行上市 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 稳定股价预 案 ). ( 一)启动和终止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公司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最近一期审计 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 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 进行调整)的情况,则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2、终止股价稳定的预案条件 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 公司股票若连续

10 个交易日均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继 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则终止稳定股价措施. ( 二)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因素, 按顺序采取下列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份 在符合 《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 试行)》 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将以自 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单一会计年度 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 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的回购期内, 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将根据公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等, 由股东 大会最终审议确定,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 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 《公司 法》、 《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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