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06

1、公司2017年度 拟为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 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 《 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 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载于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 临2016―083). ( 四)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为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折合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2 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 包括2016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17年的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杨国祥、何次琴和陈传明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17年度 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 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董事会在对 《 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 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为参股公 司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载于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 临2016―084). ( 五)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申请2017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 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7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291.02亿元的授信额度 ( 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 敞口银票、保理、信用证、保函等. 具体种类与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六)审议通过 《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自公司上市以来,已连续16年为公 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且自2013年起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 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的国际化水平,经慎重考虑,公司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 150万元 ( 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50万元 ( 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杨国祥、何次琴和陈传明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相关 资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 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并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我们认为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此次会计师事务 所更换,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载于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的公告》(临2016―085). ( 七)审议通过 《 关于对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贸易平台实力,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同意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钢国贸 )增资5亿元人民币 ( 下同). 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钢国贸的注册资本将由10亿元增加至15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常建华先生简历 常建华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曾任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工资分配处科长,宁波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组织与人事规 划处处长,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处长,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扬帆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总裁,中国 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常建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 《 公司法》、 《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6―081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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