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06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 投资成立徐州燃控科技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对公司所拥有的秸秆成型技术、 秸秆气化技术进行产业化推广以及在生物质能源领域进行业务开发. 本次设立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超募部 分,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徐州燃控科技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机关登记核准 为准) 注册地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 21-6 号科技创业大厦 D 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国宏 经营范围:生物能源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生物能源设备的研究开发、生 产销售;

生物能源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以登记机关核准的 经营范围为准)

三、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成后,其营业收入来自于两部分,其一为项目主营燃料、设备及气 化机组的销售收入;

其二为收到的成型燃料补贴费. 单位:万元 经济指标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 成型燃料销售收入 683.76 1,709.40 3,418.80 成型设备销售收入 0.00 427.35 1,709.40 气化机组销售收入 854.70 1,709.40 2,564.10 成型燃料补贴收入 500.00 1000.00 营业收入小计 1,538.46 4,346.15 8,692.30 所得税前利润 136.78 927.55 2,026.30 净利润 102.59 695.66 1,519.73 年上缴税金 57.52 306.20 687.21 成型燃料按售价约

400 元/吨;

成型设备按售价约

10 万元/套;

气化机组按售 价约

100 万元/套计.成型燃料补贴每年额度不一,暂按每吨补贴

100 元计. 生物质燃料成型、 气化技术产业化是受国家政策所扶持的产业方向,经过测 算,我们认为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拓展生物质领域的业务,能够给公司带 来合理的利润回报. 四. 公司对本次投资的审议情况 1. 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情况 本公司于

2011 年7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拟用超 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徐州燃控科技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公司秸秆制块技术、秸秆气化技 术的产业化及生物质能领域的业务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公司将 自主开发的技术尽快的推向市场并实现产业化,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延伸,提升 公司竞争力和未来持续发展动力.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长远利 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投资设立徐州燃控科技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计划.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有利于公司整合节能环保、 可再生能源产业上下游资源,同时将有效提升公司在 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业务领域的技术积累, 对于燃控科技拓展可再生能 源利用业务领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构建其持续成长的长效格局.公司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合规、合理和必要的.华泰联合证券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 是否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3.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的权限为单项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该投资项目涉及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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