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06 |
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21,560,000 股(占汉商集团股份总数的 9.50%)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从每 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21,560,000 股÷ 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余下股份解除临时保 管,不予收购.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 理将按照登记结算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七、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卖汉商集团股份 的情况.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15.79 元/股,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 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汉商集团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11.69 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 15.79 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人民币 340,432,400 元.收购人已将不低于本次收购总金额20% 的履约保证金70,000,000 元存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7 证.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全部资金来源于收购人的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关联方的情形.收购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要的履 约能力.
八、要约收购的有效期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4 个自然日,期限自
2018 年11 月30 日至
2019 年1月2日.本次要约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 约的接受.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 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九、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 在要约期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15:00 时,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 保管的预受要约的汉商集团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 17,248,049 股(占汉商集团股 份总数的 7.60%).若要约期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 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 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十、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1、收购人财务顾问 单位名称: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电话: 022-59061800 传真: 022-59061801 联系人: 毛慧敏
2、收购人律师 单位名称: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8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单位负责人 朱小辉
电话: 0755-82550700 传真: 0755-82567211 联系人: 童琳雯 十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 本报告书于
2018 年11 月27 日签署.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9 收购人声明
1、要约收购报告书系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报告书全面披露了 收购人在汉商集团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汉商集团拥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