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06

3、附件4),证明本 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因此,本项目符合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现有规划. (3)与《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符合性 分析 根据《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成环发 〔2018〕449 号)实施范围和条件为: 建设单位完成工商注册;

项目地块位于自贸 区、产业园区内;

自贸区和产业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审批权限属于市级及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包括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公共 利益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属于产业园区,编制有规划环评和跟 踪环评.同时,本项目属于成环发〔2018〕449 号附录

2 成都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批承诺制目录中的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审批权限为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因此,本 项目符合《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成环发 〔2018〕449 号),属于承诺制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用地合法.

2、外环境关系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新都工业东区虎桥路199号, 根据现场勘探, 项目建设场地外环境关系 -

5 - 较为简单,500m范围内无居住居民.主要居民分布在项目南侧,约1200m,为龙虎小 区.除南侧居民较近外,没有其他明显的环境制约因子,周边无大型污染源,项目与 周边环境相容.项目南侧约400m为毗河,为小河,主要为灌溉和行洪功能.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因子为噪声和有机废气,经过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可以实 现达标排放,继续维持项目所在地周围各类环境功能区现状,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本项目与外环境相容. 根据《成都赤湾国际油气基地(一期三标段厂房建设)》(备案号:201851011400000203)(见附件 10),该项目占地面积 204.15 亩,新建厂房

14 栋, 宿舍楼

1 栋,门卫室一栋,总建筑面积 79513.27m2 .该项目建成后主要引进符合工业 东区发展规划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端企业,主要行业包括航空航天、轨道交通、 能源装备制造、 新能源、 新材料及高端制造等. 本项目属于从事塑料制品加工的生产, 符合该基地的要求,选址合理.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选址合理.

四、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做到了功能分区明确,设置了生产区、库房、办公区等.结合 生产的特点,分别对原辅料、成品及生产人员等流动路线进行组织,以达到分流要求 和方便管理. 项目平面布置分为3个区域,分别为生产加工区(注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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