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6 |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根据《公 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8年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现将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我亲自参会5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提出否决异议.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列席股东大会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 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相关环节中 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所作的
2017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的基 本情况,对公司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所开展的重大活动、具体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效等情况进 行了全面地介绍,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内部控制部门的设立、人员配 备、工作情况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重大投资等内部的重点控制活动进行了详细 说明.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 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
3、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审议通过的利润 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能及时按照要求完成公 司各项审计任务,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和审计业务连续性的综合考虑,同意公司董事会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 关于公司与广安思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与实 际发生金额差异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针对《关于公司与广安 思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