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7 |
5、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 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万元(1,000 手) ,超过
100 万元(1,000 手) 的必须是
100 万元(1,000 手)的整数倍.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必须缴纳对应于 其最大申购金额的 20%作为申购定金. 机构投资者可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6、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网上申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申购代码为
733018 ,申购简称为 上港发债 .
7、本次发行的上港集团分离交易可转债(含债券及权证)不设持有期限制.
8、发行人将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 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及权证分别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 对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发行情况, 请仔细阅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该说明书摘要已经刊登在
2008 年2月18 日的《中国 上港集团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4 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 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查询.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 投资者申购并持有上港集团分离交易可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 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视需要在 《中 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本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上港集团/公司/本 公司 指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可转债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27 条所规定 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港集团分离交易可转债 指 发行人发行的 245,000 万元分离交易可转债 同盛集团 指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局码头 指 招商局国际码头(上海)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上港集团公开发行 245,000 万元分离交 易可转债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员会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 安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订单 指 上港集团分离交易可转债网下申购表 有效申购 指 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 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 定金或申购款、申购利率符合规定、申购数量 符合限制,等T日/网上申购日/网下申 购日 指2008 年2月20 日,为本次发行中参与网上发 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的交易系统申购本次发 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日期,以及参与网下发 行的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申购订单申购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日期 上港集团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