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7 |
9、附表二第
2 项 大同市自来水公司同水字(2000)
19、大同市人民政府同政发 (2000)46 号、晋财综字(1997)34 号、财政部财规(2000)53 号、 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05]165 号文件 ,
2005 年10 月1日之前 水费标准(含税价)为(1+1%)*3.33 元/吨,2005 年10 月1日(含2005 年10 月1日)水费标准(含税价)为(1+1%)*3.5 元/吨 . 修改为: 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08]323 号文件、山西省物价局晋价
7 商字[2008]296 号文件、大同市水资委(2009)1 号文件 , 水费标 准按国家文件定价标准基准执行 .
10、附表一增加一项作为第
18 项:
(二)修订后的《综合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同煤集团按照公司所要求的合理方式向公司提供供电、供水、 生活供暖、通讯、铁路专用线、设备维修及租赁、物资供应、工程施 工、煤质检验、煤炭供应等综合服务;
同煤集团承诺就其本身提供的 该等服务向公司收取的款项在任何情况下, 均不得超过同煤集团具体 就类似服务而向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2、 公司按照同煤集团所要求的合理方式向同煤集团提供转供电、 转供水、煤炭供应、设备租赁等综合服务.
3、在公司未能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某种同煤集团服务的供应并 书面向同煤集团确认上述事项, 同煤集团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该种 服务的供应.
4、若任何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的价格是按国家定价确定,该 国家定价是指由中国中央政府、 省政府、 或其他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对该等服务而定下的价格.如果在任何时候,国家定价生 效并适用于某种服务, 双方同意该种服务的供应价格应按国家定价确 定.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有关的收费应以市场价为收费标准. 若任何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的价格是按市场价或低于市场价格确
18 煤炭供应 市场价 市场价 按月支付 三年
8 定,该市场价应在考虑了下列标准后确定:(1)一方以前向另一方提 供该类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
(2)在大同市或大同市附近地区提供该 类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若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 时,这些第三方所收取的价格的平均数);
(3)在中国提供该类服务的 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若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这些 第三方所收取的价格的平均数).若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有 关的收费按双方同意的协议价格. 协议价格按照一方供应该服务的成 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
5、双方商定,一方可于每个公历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就当日到 期应支付给另一方的有关服务的供应费用设定帐册, 前者应向后者支 付到期应付的款项, 但是当时未到期的款项和仍有争议的款项不得包 含在该帐册内.
6、协议应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追溯自
2014 年1月1日起生效,其有效期限为
3 年.经双方书面同 意,本协议之有效期可以延长.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开展生产和辅助方面的服务互供,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 经商同煤集团同意, 公司修订并与同煤集团续签 《综合服务协议》 . 《综合服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 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