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7 |
公司与控股股东 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
9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 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修改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阅并尽职调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关于《关于修改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2、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公司日常和一般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 管理及经营成本,并及时获得有质量保障的产品和服务供应;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公平合理;
订立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同煤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新《综合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10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