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7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15:00至2014年9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4楼会议中心.
5、会议主持人: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选刘明达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7,962,90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26 %,其中: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6,945,10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93%;
(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8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1,017,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3%. (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 (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 570,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074,8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25%;
反对888,100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75%;
弃权1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0000085%. 其中中小投资者 (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 同意15,681,9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4%;
反对888,1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6%;
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00006%. 陈宗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2、审议通过了 《 关于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074,8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25%;
反对888,100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75%;
弃权1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0000085%. 其中中小投资者 (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 同意15,681,9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4%;
反对888,1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6%;
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00006%.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