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7 |
3、审议通过了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1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1选举刘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029,3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21%. 中小投资者 (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5,636,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37%. 刘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3.1.2选举张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6945,10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14%. 中小投资者 (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5,552,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86 %. 张志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3.2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1选举张瑞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6,945,10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14 %. 中小投资者 (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5,552,2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6%. 张瑞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3.2.2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6,945,10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14 %. 中小投资者 (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5,552,2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6%. 王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黔源电力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 公司章 程》的规定;
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 《 关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404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9月11日下午16: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名, 实际出席董事十一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刘靖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 《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