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7 |
3 新年度上限 (即经重续年度 (即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及二零二零 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每年人民币6,000,000元) ( 「新年度上限」 ) 为建议重 续燃气管道租赁协议项下滨海燃气集团根计艿雷饬扌橛Ω侗竟局罡呷计艿 租金. 倘滨海燃气集团根计艿雷饬扌橛Ω侗竟局导式鸲畛履甓壬舷,则本公司 将重新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所有适用规定,包括 (如有需要) 获得其独立股东批准. 新年度上限乃经参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已付之燃气管道租金 厘定. 支付条款 截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止两个年度之经重续年期内之支付条款应与燃气管道租赁协议 所载之支付条款保持一致. 根计艿雷饬扌,滨海燃气集团将每年分两期於十月三十一日及四月三十日前每六 个月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燃气管道租金. 倘滨海燃气集团无法支付燃气管道租赁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之任何款项,则就延迟付款每日 收取违约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之相应贷款利率计息. 订立燃气管道租赁协议之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拥有并管理北环管网,该管网为天津市向天津滨海新区输送天然气之高压输气管线. 滨海燃气集团需使用北环管网向滨海新区之用户及燃气运营商输送天然气.重续燃气管道 租赁协议后,本公司将可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提高本公司燃气管道基础设施之使用率,并 巩固本公司之长期发展. 董事会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重续燃气管道租赁协议於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 中订立,有关交易经由本公司及滨海燃气集团按公平基准磋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 燃气管道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以及新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 整体利益. 由於非执行董事侯双江先生於津燃贸易谘询有限公司 (天津燃气之全资附属公司) 担任董 事职位及於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一间或以上附属公司担任董事及或监事,及非 执行董事赵恒海先生於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位,故彼等均已於通过有关重续 燃气管道租赁协议之董事会决议案时放弃投票,且并无计入有关重续燃气管道租赁协议之 相关董事会会议之法定人数内.
4 有关本集团之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於中国的燃气管道基建营运及管理以及管道燃气销售及分销. 有关滨海燃气集团之资料 滨海燃气集团为於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滨海燃气集团之主要业务包括天然气输送及 分销、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供应、燃气管道基础设施运营及投资、燃气器具及 设备销售、燃气器具销售及维修以及提供燃气技术开发、谘询及转让服务. 上市规则之涵义 天津燃气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於本公告日期拥有本公司约70.54%之注册资本.根鲜 规则第14A.07条,天津燃气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滨海燃气集团为天津燃气之全资附属公 司,因此亦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根鲜泄嬖,重续燃气管道租赁协议构成本公司之持续 关连交易. 由於涉及新年度上限之重续燃气管道租赁协议於上市规则第14.07条项下之最高适用百分 比率按年度基准计算将超过0.1%但低於5%,故燃气管道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